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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1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二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资金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社保基金监督科、信访科、财务科、党建工作科、人事科;下属7家预算单位,分别为足彩胜负14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足彩胜负14场考试测评中心、足彩胜负14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足彩胜负14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足彩胜负14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创业及就业援助政策。负责本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拟订本区毕业生就业创业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本区外国人来京就业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积分落户工作。协调推进就业领域支援合作工作。

(4)统筹促进本区职业能力建设,拟订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落实本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失业、工伤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管理;贯彻执行本市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机制。贯彻执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有关政策。

(8)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政策,开展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两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6人,实有人数80人;事业编制653人,实有人数6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9994.88万元,比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0.004%。主要原因:坚持落实过“紧日子”基本方针,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8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77.78万元,增长3.12%。

1.财政拨款收入47619.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81.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30.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95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85.05万元,增长0.59%,其中:基本支出23918.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86%;项目支出25033.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19.38万元,比上年减少629.8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足彩胜负14场集中隔离点工作(储备)人员培训经费等项目收支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8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教育支出 59.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科学技术支出847.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35%;卫生健康支出 1682.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7%;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6.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1.08%。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6.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1.08%。主要用于:用于两新组织活动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5.13万元,下降47.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59.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5.13万元,下降47.94%。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47.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87万元,下降4.71%。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47.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87万元,下降4.71%。主要用于市民热线“接诉即办”专项工作以及各类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系统运维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4420.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8781.07万元,下降52.3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2103.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20.95万元,增长1.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综合业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事务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88.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11万元,减少0.8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1215.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294.38万元,下降83.81%。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1.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1.0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及对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0456.65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由区财政直接上缴市财政。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441.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98.92万元,下降24.23%。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保险补贴、劳务协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功能疏解工作支出、依据政策发放区属离休人员生活补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区级财政补贴、安排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82.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9.93万元,下降7.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682.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9.93万元,下降7.1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城乡社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1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谋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7.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7.75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918.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6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8.58万元减少21.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87万元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6.6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2.71万元减少16.0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4.71万元减少16.0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40.2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75万元,减少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基本方针,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2.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7.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3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台,共计242.5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775.7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会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北京市对足彩胜负14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人社局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