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胜负14场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地区办事处

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2 来源:南磨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委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印发《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20〕17号),南磨房乡政府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2个其他机构,分别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中共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委员会(简称南磨房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委南磨房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南磨房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简称南磨房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简称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1.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5人,实有人数87人;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25607.33万元,比上年减少5923.77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住房保障支出相较2022年有显著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07.33万元,比上年减少5067.17万元,下降16.52%

 

 

 

 

1.财政拨款收入25607.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07.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07.3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5923.77万元,下降18.79%,其中:基本支出5317.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76%;项目支出20289.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5607.33万元,比上年减少5923.77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住房保障支出相较2022年有显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0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0%;国防支出7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公共安全支出156.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教育支出45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1.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25%;卫生健康支出689.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9%;节能环保支出549.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5%;城乡社区支出6217.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28%;农林水支出457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8.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1万元,下降0.62%。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1.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4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7.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91万元,下降1.1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9.5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安保物资以及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2、“国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7.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7.10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3年度决算77.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7.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维修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6.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4.31万元,增长7715.25%。其中:

 

 

 

 

“司法”(款)2023年度决算2万元,主要用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补贴、人民调解补贴等基层司法业务及普法宣传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54.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4.3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集中隔离观察点补贴、功能疏解、文明引导员补贴、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4“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2.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26.37万元,增长1658.2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44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8.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均定额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03万元,减少85.69%。主要用于:干部培训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6.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3.21万元,增长2875.0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6.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1万元,增长99.07%。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活动及文明引导员补助等精神文明相关工作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0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区宣传费等相关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611.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43万元,增长58.27%。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9152.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809.56万元,增长44.30%。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社区机构运转支出,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社区工作者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45.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95万元,减少3.1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162.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9.74万元,增加1194.1%。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288.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88.2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34.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00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和高龄老人补贴等民政资金。

 

 

 

 

“残疾人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122.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2.48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付温馨家园运转费用及职康站运转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18.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23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辖区内低保、低收入对象采暖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288.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38.67万元,增加117.99%。主要用于:促进产业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公益事业经费、老旧小区等环境整治等工作。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89.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6.88万元,增长37.18%。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4.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11万元,增长35.17%。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贴、计划生育及计生宣传员专干工作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67.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7.28万元,减少9.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67.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0.04万元,增加366.43%。主要用于:病媒消杀等工作服务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49.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49.94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22.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7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煤改电设备维护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27.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27.2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及其宣传指导工作。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17.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92.18万元,增长26.2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956.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02万元,增长0.8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3年度决算2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街区责任规划师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88.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7.15万元,减少52.23%。主要用于:小微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760.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道路保洁服务费以及物业垃圾分类奖励。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86.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57.32万元,增长4590.1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10、“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78.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57.97万元,增长106.2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441.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8.55万元,增长107.12%。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及村庄社区化运维。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74.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53万元,减少25.53%。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奖补。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0.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农转非培训及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061.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54.11万元,增长112.96%。主要用于:用于办事处及社区服务用房运转、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平原造林(生态林)土地流转等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17.9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5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88万元减少8.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3万元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3.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0.36万元减少6.8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6万元减少6.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7.17万元,比上年减少9.92万元,减少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3.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9.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8台,共计556.6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66.1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共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4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方面的支出。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

 

 

 

 

四、北京市对足彩胜负14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 南磨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南磨房乡政府2023年度病媒消杀项目自评报告

附件3 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