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胜负14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3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2 来源:高碑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足彩胜负14场高碑店地区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
高碑店地区设书记1名,乡长1名,乡人大主席1名,副职领导11名,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9个职能科室。下属5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7人,实有人数88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0,838.24万元,比上年减少6,836.16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相关资金2023年不再安排,故2023年较2022年有所下降。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804.49万元,比上年减少 1,254.10 万元,下降2.41%。
1.财政拨款收入50,627.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60.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66.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77.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791.22万元,比上年减少 6,849.42 万元,下降11.88%,其中:基本支出5,233.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3%;项目支出45,557.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27.28万元,比上年减少 6,840.67 万元,下降11.90%。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相关资金2023年不再安排,故2023年较2022年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9%;公共安全支出 124.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教育支出 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590.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54%;卫生健康支出 70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4%;节能环保支出 477.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城乡社区支出 5,59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4%;农林水支出 16,630.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 出14.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9.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83万元,增长0.4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6.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0.94%。主要用于:资产购置及基层综合工作。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4.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国经济普查及人口普查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0.98%。主要用于:兼职“两新”法人单位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社区居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以及党群服务中心运行。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4.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0.00万元,增长261.32%。其中:
“公安”(款)2023年度决算34.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补贴、重点人稳控工作等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87万元,降低85.5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87万元,降低85.53%。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7.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2.80万元,增长457.1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2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93万元,增长11.88%。主要用于:农村精神文明宣传视屏建设扶持、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等工作。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09.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9.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创城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590.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37.01 万元,增长58.3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82.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2.2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9,766.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96.02万元,增长40.1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08.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6.99万元,减少8.4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547.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38.19万元,增长6014.32%。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33.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3.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及义务兵优待等工作。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35.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救济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123.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3.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12.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低保低收入对象采暖补贴。
“临时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3.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等工作。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77.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61.46万元,增长254.93%。主要用于:通惠河(高碑店段)运河文化水岸景观照明提升项目、高层住宅小区外墙保温改造等工作。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08.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9.87 万元,增长14.54%。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7.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86万元,增长80.94%。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84.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65.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4.01万元,增长31.74%。主要用于:病媒消杀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77.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77.7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2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55.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5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2022-2023年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594.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53.35万元,增长10.9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967.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7.06万元,增长2.77%。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3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服务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170.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8.22万元,增长9.16%。主要用于: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26.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8.06万元,增长444.3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630.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 9,336.29 万元,增长127.99%。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1,532.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 1,379.40 万元,增长898.89%。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社区服务用房装修项目。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50 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5,097.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956.39万元,增长111.42%。主要用于:治理类街乡整治提升项目。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 9,336.29 万元,增长127.99%。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4.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336.29 万元,增长127.99%。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安全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城乡社区支出14,116.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4%;其他支出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移民补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116.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116.4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116.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116.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专项资金。
3、“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体育特色乡镇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33.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6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62万元增加8.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4.12万元减少7.4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6.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4.12万元减少7.47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15.06万元,比上年减少26.06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28.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4.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8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足彩胜负14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共有车辆117台,共计1,327.5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79.5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教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删除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高碑店乡设书记1名,乡长1名,乡人大主席1名,副职领导9名,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9个职能科室。下属5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高碑店部门行政编制97人,实际85人;事业编制67人,实际55人;聘用编外人员115人。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本部门的绩效目标为保障乡政府统筹其他公益事业类事权;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绿化美化乡村家园。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绿化美化在改善生态、改善农村面貌、提高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益处。保证乡村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地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高党性,增强凝聚力。保障地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居民管理、为民办实事及其他公益事业支出等。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预算数50838.244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233.259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45557.96000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50838.244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259919万元,项目支出45557.96000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底,保障人员日常基本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完成了预算单位重点职能工作保障项目,包括地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提高党性,增强凝聚力;保障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教体卫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教体卫活动正常开展等工作。
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申报内容执行相关项目,资金拨付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项目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预算调整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
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的成本控制,在执行中对偏差情况及时申报调整预算,提高了预算执行率,也进一步减少预算成本占用;下一步需要继续强化预算项目按计划及时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对于管理过程资料加强档案全过程的完整性,提高产出实际达成情况的可考核性。
(二)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部门预算资金较好保障了各预算单位运转及主要职能工作,能够按照相关工作要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项目实施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基本达到预期设定指标,充分呈现财政资金成效,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重点项目绩效实行情况较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以及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得到有力保障。资产及绩效得到有效管理,结转结余率与部门预决算差异率均符合财政要求。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3年我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主要得益于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保障;二是厘清职责,层层包保是关键;三是多方联手是主要手段;四是强化督办,化解问题是必要措施;五是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是重要手段。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增强计划灵活性与应变能力;二是增进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提高绩效跟踪工作效率,避免不同部门间的重复工作;三是完善基层、实地调研机制,深化项目事中、事后绩效考评,着力侧重资金使用针对性、实效性。
六、措施建议
一是明确沟通目标,了解上级需求,积极回报,主动寻求反馈。二是部门间明确沟通渠道,交叉培训,;三是加强与基层的沟通,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困难,为基层工作提供便利。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民生家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建设,保障民生服务,区财政每年拨款1000万元,用于辖区内突发事件发生的各项支出和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3年区财政局对民生家园项目共计拨款1000万元整,高碑店地区实际支出1000万元整。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费用结算,北花园小区周边道路整治,2023高碑店乡创建无违建项目技术服务,花园闸平房区C级安全隐患房屋修缮、高碑店村安全隐患房屋修缮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用于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应急保障、拆违控违、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
保证高质量高利用率地使用资金,服务民生,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全年开展各类活动大于等于5场;
质量指标:居民生活安全度得到全面保障;
时效指标:活动按进度完成,工程完成时间符合工程进度;
经济成本指标:不超过预算金额1000万;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整体地区经济发展,集体年收益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社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高碑店地区“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使用是否有效,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以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和规范高碑店地区民生家园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的内容特点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本项目的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对项目决策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以及效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结合项目的特点,本次绩效评价选取的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对“2022年功能疏解点位专项资金” 项目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民生家园建设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并对照2022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处室出1名人员评分,财务人员结合实际经费支出情况,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评分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工作,形成评价意见。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支付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与最初建立的绩效目标相符,与地区办事处的职责、职能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通过民生家园建设资金,有效的保障了本年度高碑店地区民生家园建设目标的实现,对消除地区安全隐患起到了推动作用,为足彩胜负14场民生家园建设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资金支出均符合三重一大程序,符合内控制度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100%到位,执行率100%,资金支付符合三重一大程序,符合内控制度要求。且制度健全性较好。保证了民生家园资金的安全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对前期产生的疫情防控资金进行支付,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维护企业利益。整治、修缮辖区内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产生活。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修缮,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产生活,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居民幸福感,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推动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四、北京市对足彩胜负14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