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胜负14场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统计信息>>数据开放>>经济建设

2023年1-7月足彩胜负14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日期:2023-08-18 09:27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项  目

 

单位

 

2023年1-7月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904.7

 

4.2

 

其中限额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

 

亿元

 

620.2

 

-4.1

 

按消费形态分:

 

 

 

 

商品零售

 

亿元

 

1689.5

 

1.4

 

餐饮收入

 

亿元

 

215.2

 

33.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足彩胜负14场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指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取得订单并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附件:2023年1-7月足彩胜负14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